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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-05-24
为使我院实验室仪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,保持我院检测检验数据准确、及时、可靠,根据《计量法》的规定及上级有关文件要求,我院近日邀请省计量院专业检定人员来我院进行大型仪器检定。检测评价中心的气相—质谱联用仪、气相色谱仪、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、可见分光光度计、原子荧光光度计等仪器设备在检定过程中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,经检定全部合格。
本次检定工作由质量管理科组织实施,仪器室、实验室人员积极配合,保障了仪器检定工作的顺利完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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